
哈尔滨日报记者 周雪莉
16 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黑龙江省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从 2024 年起,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 " 文化素质 + 专业能力 " 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省统考和校考,省招生考试院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扩大省统考范围
从 2024 年起,我省省统考由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书法专业调整为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演类、书法类。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不可跨类兼报。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专业可以兼报。同时,对省统考专业类别涵盖的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进行调整。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将视情况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 " 考评分离 " 等方式实施。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进行招生。
从严管理艺术类专业校考
凡我省省统考涵盖和对应的艺术类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要求,高校确有必要进行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2024 年起,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我省不再统一设置校考考点。在我省招生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
完善录取机制,提高文化课成绩
从 2024 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从 2024 年起,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演类、书法类等省统考所涉及的本科专业,文化课控制线不低于普通类本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75%。使用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
从 2025 年开始,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在现有要求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 " 重专业轻文化 " 倾向。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使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 =×40%+ 文化课成绩×60%。
书法类综合分 =×40%+ 文化课成绩×60%。
音乐类综合分 =×50%+ 文化课成绩×50%。
舞蹈类综合分 =×50%+ 文化课成绩×50%。
表演类综合分 =×50%+ 文化课成绩×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 = 专业课成绩 ×20%+ 文化课成绩×80%。
值班主编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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