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的通告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区域新冠病毒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4月2日9时至4月3日9时。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和方式
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全员。
检测方式
1.新冠病毒传播风险相对较高的街道的部分小区、楼宇采取抗原检测+入户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原则上近两轮核酸检测未发现阳性病例的小区,本次不再采用核酸检测方式,改用抗原自测。
2.“吉祥码”黄码人员采用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
3.其他人员采取抗原检测,对阳性结果进行核酸复核,抗原检测阴性无需核酸复核。
三、有关要求
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抗原检测试剂由各城区、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社区按人发放到户。
请参加抗原检测+入户单人单管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在核酸采样前,自行完成抗原检测,通过“吉事办”填报结果,并向入户采样人员出示。连续两日内抗原检测间隔需大于20小时。
请其他采取抗原检测的人员在自测后通过“吉事办”填报检测结果,若结果为阳性需第一时间报社区工作人员。
特此通告。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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